来源:华南农业大学 发布时间:2018-02-10 浏览次数:4502 次
为进一步深化我国与匈牙利在教育、科技、文化、外交、经济等相关领域的合作交流,培养一批既懂外语又懂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根据与匈牙利政府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选派一批优秀在校生赴匈牙利攻读相关专业本科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匈牙利人力资源部2016-2018年教育合作执行协议》,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匈牙利政府奖学金详情可登录网站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二、选派计划及选拔对象:
1.选派规模:本科生:广东省教育厅推荐名额为4名(其中,本科生推荐名额2名,本硕连读生推荐名额2名)。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0-84个月(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教育人员,有匈语基础的申请者优先,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期限基础上增加12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本科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医学、艺术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本科生130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补贴(本科生 200 美元/月)。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本科生:优先选派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高考成绩已达到当地大学录取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亦可申请,并在派出前办理国内高校保留入学资格证明或休学证明后方可派出。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优先选派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高考成绩已达到当地大学录取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亦可申请,并在派出前办理国内高校保留入学资格证明或休学证明后方可派出。同时,申请人还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
(相关要求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为B2 级,其对应iBT 托福成绩为90 分,PBT 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 分。
本科生/本硕连读生可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须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
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3.其他要求:
第二学期结束,学生须至少获得18个学分,方可继续享受奖学金和住房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不再获得匈方资助。
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课程设置、留学身份、留学期限、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申请人在匈高校注册时应年满18岁(200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四、选拔办法:
1.选拔方式:
由各受理单位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向匈方推荐,匈方录取后派出。
2.受理单位:
根据此项目实施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广东省教育厅负责本省(市、区、单位)人员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3.选拔推荐时间:
被推荐人选于2018年2月16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受理单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同时被推荐人于2018年2月16日前登陆匈方网站apply.stipendiumhungaricum.hu进行报名,申请人应在网报时填写3个不同的study program,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对申请留学院校/专业进行更改。申请人网报时须注意:“申请项目名称”应先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再选择“匈牙利互换奖学金”。
4.国内申报材料:
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②《匈牙利奖学金申请表》(须登录匈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并签名)
③英文个人简历(须使用Europass Format,可于匈网报系统下载)
④Motivation Letter (不少于1页,字体使用“Times New Roman”,字号12号)
⑤在读证明
⑥成绩单复印件(除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高中阶段成绩单外,其他身份的申请人均提供本科及以上成绩单)
⑦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⑧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⑨经公证的中英/匈语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经公证的中英/匈语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⑩学习计划(本科生不需要递交,仅限其他申请人)
⑪两封中英文专家推荐信(本科生不需要递交,仅限其他申请人)
⑫高考成绩单/国内大学录取通知书(仅限应届高中毕业生)
⑬国内大学保留入学资格证明或休学证明(仅限应届高中毕业生申请人)
请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操作,并将材料③-⑪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材料⑦、⑨、⑫、⑬的申请人须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联系人邮箱。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向匈方提交评审合格的留学候选人名单。匈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
所有留学候选人须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匈方奖学金证明信(Letter of Award)和匈方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Decision of Admission)的扫描件发至以下联系人邮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以上两份文件完成国内录取。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录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1.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具体派出日期以匈方通知为准,一般为8-9月。
2.留学人员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弛老师
联系电话:85280038
联系地址:国际交流处交流科(行政楼826室)
国际交流处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