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谅解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优秀本科生以暑期进修生身份赴以色列各高校进行短期交流学习。
一、申报条件:
(1)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1998年5月1日前出生),应为我校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邀请信。
(3)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雅思6.5或托福95,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ddf9d973bd2441b7a07af3f7df25b1b7.shtml);
(4)其他入选条件及项目详细信息请查阅附件1。
二、留学期限:1个月
三、资助内容:
以方为暑期进修生提供全额学费及住宿费,国家留学基金委为暑期进修生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报名方式:
1、申请人于2016年5月20日至5月26日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基金委报名网址链接:http://apply.csc.edu.cn;
2、请将下述材料于2016年5月27日前递交至国际交流处行政楼826室。
(1)邀请函复印件2份;
(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2份;
(3)华南农业大学假期项目申请表1份(附件2,需学院签字盖章);
(4)学生家长声明1份(附件3,并附签名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280038
联系地址:行政楼826室
国际交流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